追求正义有时需要的并不仅仅是勤勉和敬业。偶尔,它也需要创意或创新的火花,需要新颖的策略,需要按照惯例进行反思。
我没有什么科学或技术能力可言。我不懂得如何修汽车、制造电脑或治疗疾病。我至今仍不知道飞机的飞行原理。在这样一些方面,我跟大多数人是一样的。我惊叹于技术的飞跃发展,同样也惊讶于那些能够产生实际结果的简单想法,因为后者似乎是在普通人的能力范围以内。很多时候,人们在日常工作中所取得的进展更令我印象非常深刻。他们有热情、有想法,对待工作细心、专注;他们不是研发人员,却会给我们大家带来各种不大不小的创新,让我们禁不住问自己:“为什么我就没想到呢?”那些不大不小的错误组合在一起就会酿成司法悲剧。同理,那些不大不小的创新和改进互相作用,久而久之,也会驱动重大的变革。
前面提过,《再造卓越》是我最喜欢的关于企业和领导力的书之一。书里面讲的一个教训,我一直谨记在心,那就是持续的成功需要延续和变革,即便是像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这样成功或传奇的机构也不例外。价值观的延续,卓越的延续,重点打击和金融犯罪的延续;但在必要的时候,也要推进变革,比如在优先事项、技术和策略等方面。人生犹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这一点同样适用于企业或组织,包括检察官办公室。
在保守机构中,变革和创新来得并不是特别容易。“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是硅谷初创公司时晨间讲话的常见励志语,而那些用铜版纸印刷的商业杂志也会用这句话描述有远大抱负的创业家。但它不是调查机构的标语。
除了神职人员,可能没什么职业比法律更古板了,而在法律从业者中,文化上最保守的当属检察官。执法者必须一丝不苟地恪守规则,小心翼翼地遵循先例;他们必须严格遵守法令和行为准则,更不用说还得保有良知、依照宪法行事。这种职业是一个非常封闭的空间。试图跳出条条框框思考,就好比是试图到外太空呼吸一样。习惯、训练和个性不仅合力扼杀了创意和创新,还严重阻碍了各种变革的推进。
在担任联邦检察官期间,我曾到加利福尼亚州的帕洛阿尔托给一家尖端科技公司做过演讲。值得一提的是,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是全美同类机构中第一家与该技术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旨在借助该公司的技术,对我们在复杂案件中收集的大量宝贵的数据进行分析。在首席执行官的邀请下,我来到这家公司做演讲,发现现场像是在召开霍比特人大会。在场的软件工程师都很年轻——非常年轻,着装以T恤、牛仔裤和短裤为主。鉴于硅谷人士的休闲风格,我自己也在着装上做了让步,但显然还不够:一身保守的蓝色套装加图案衬衫,未系领带。在技术人员递给我麦克风时,我看着前方空荡荡的场地,问他讲台去了哪里。“我们不用讲台。”他说。然后,我又注意到这个极其开阔的房间两侧各有一个巨大的充气球飘浮在空中,这两个充气球不时会被在场的人击来击去,避免落到地上。联邦执法人员协会(FLEOA)的现场绝不可能是这样的。我开玩笑地问那名技术人员,我被其中一个充气球当面击中的可能性有多大。他停顿了一下,似乎是在默算,然后说:“在你开始演讲后,我想这个概率不会超过15%。”
就这样,在没有讲台、没系领带的情况下,我解开外套的扣子,并把演讲提示词装入口袋,上台开始演讲。我讲到了政府和技术行业之间巨大的文化鸿沟——从表面上看,这是着装上的差异,但更深入来看,它表明了政府在拥抱技术方面所持的落后态度。我还讲到了美国司法部的保守——在整个世界都已经开始使用iPhone手机和微软文字处理软件时,它还在坚持使用黑莓手机和WordPerfect办公软件。这让我收获了截至当时全场最大的笑声,而久久不息的哄笑也很说明问题。
在我看来,盲目地因循守旧、不知变通就该被嘲笑。传统是好的、有用的和接地气的。但懒散的习惯以及不假思索地敌视变革并不是传统,它们是智力的束缚。在各行各业,人们总是基于同样的原因,按部就班地做事,却从未停下脚步,想一想是否还有更好的方式。人们在选择通勤方式时是如此,在准备早餐时是如此,在向客户推销产品时亦是如此。这是我们人类的一种趋向——趋向于习惯,趋向于自满。
然而,即便是在最保守的环境和行业中,创新也至关重要。当然,这并不是说要进行大规模、不顾后果或激进式的全面改造。说到收获,它更多来自常识而非天赋,是源于对手头问题发挥的一点点想象力。回过头来看,在最佳创新中,有一些是很简单的,也是显而易见的。有时候,一项创新有价值只是因为将一个领域内的可信工具或技术运用到了另一个领域。这个原则不仅适用于技术初创公司,还适用于其他所有组织——从食品公司到服装零售商,再到调查机构,不一而足。的成功研制可能需要“曼哈顿计划”[1](Manhattan Project),但小的改进、改良和创新则归功于各行各业有着开放性思维的人。
让我们从执法领域之外的一个小例子说起,这也是我一直以来都很喜欢的一个例子。小时候,我吃汉堡时会倒上番茄酱。当然,现在也是如此。同泽西海岸的其他所有人一样,我们这个印度移民家庭购买的也是亨氏57番茄酱。我们会把它倒在妈妈汉堡店(Mom’s Burgers)有着马萨拉风味的高脂肪汉堡上(这家店汉堡的味道特别令人难忘,因为店主是成年后才到美国的,此前从未吃过牛肉)。那个时候,能不能倒适量的番茄酱于汉堡之上完全是碰运气。哦,早前亨氏番茄酱的瓶子设计得真是令人生畏。
某个年龄段的人都会记得这事。你会把番茄酱瓶倒过来,拍打瓶底(现在是底部朝上的状态),然后……一无所获。再然后,你会抓住瓶子,让它跟盘子呈锐角状态,再次懊恼地拍打,看着番茄酱稳稳地停在了瓶身上凸起的标记数字“57”处,还是一无所获。更糟糕的情况是,一大团番茄酱瞬间涌出,让你的食物足足厚了两英寸。真心希望你的番茄酱瓶只有四分之一满。在番茄酱瓶的重力和番茄酱的黏度的累积影响下,你的汉堡在入口之前就已经变得冰凉了。
这对番茄酱连锁企业来说并不是什么好事。那该怎么做呢?以亨氏公司(Heinz)为例,它就直接发起了大规模的广告宣传活动。20世纪70年代,这家美国一流的番茄酱供应商经过长达一年的大肆宣传,将这个悲剧式的设计缺陷——出酱缓慢又难以倒出的玻璃瓶设计——转变成了一个优点,并让一些营销高管大发其财。亨氏的一系列电视广告以卡莉·西蒙(Carly Simon)的《期待》(“Anticipation”)为背景音乐——“期待让我等待”,对这种“冰河式的番茄酱流动”大加颂扬。广告中垂涎三尺的演员们耐心等待着把番茄酱一点点地涂抹到薯条和汉堡上,说着“美妙的味道值得等待”和“越慢越好”这样的宣传语。在另外一则商业广告中,广告员缓慢地说:“在它最终被倒出来的那一刻……想一想它是多么美味。”他讲的就是这种番茄酱。我们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这是一家服务极差的餐厅的广告,那会怎样?或者,一家总是延误的航空公司在广告中大肆宣扬:“在你最终抵达阿鲁巴的那一刻……想一想那是多么美妙。”
明确一点,番茄酱并未在美国引发危机,也不是我童年时代最大的遗憾。但我的确记得,这个问题是在塑料瓶被引入很多年之后才被解决的,而且是以一种简单而优雅的方式解决的。我意识到这件事是在户外的一次烧烤活动中。那天阳光明媚,鸟儿啁啾。我们一边烤汉堡一边说:“瞧,那些有远见的人终于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了。”
说起来也简单,就是设计可倒立放置的瓶子。仅此而已。现在,只要拿起瓶子,番茄酱就会如你所愿地流出来——不用拍打,也不用等待。同样的基本原理也已被应用于洗发水和护发素的包装瓶上。对我来说,颇有感触的一点是这种改进并不需要开拓性的科学发现,不需要太空时代的聚合物,也不需要新的化合物。在塑料被广泛应用之后,任何人都可能会想过倒立放置的方法。至此,重力就非常容易被理解了。毫无疑问,在20世纪70年代,一些聪明的家庭已经自发采取了类似的做法,把番茄酱的瓶子倒立放在冰箱中。他们并不是物理学家。
这样的创新可能比不上核聚变,但这个例子却给我们上了重要的一课。改进的出现源于某些人思考角度的转变,源于某些人做事方式的转变。可以说他们是在想着如何改变传统的做法。
即便是在最平凡的环境中,常识和聪慧也是大有助益的。很多年前,我曾看过一个预防犯罪的简单故事,那个故事至今依然萦绕在我的脑海中。一家高档服装店屡屡遭窃。那些盗贼总是晚上出没,而且还会触发警报装置,但在警察到来之前,他们已经带着从架子上扫荡的大批“战利品”——昂贵的服装——逃之夭夭。这种情况一次又一次地发生。盗贼速度太快,而警察行动太慢。然后,一名店员想出了一个主意——将衣架挂钩交替排列。也就是说,第一个衣架的挂钩朝里,第二个衣架的挂钩朝外,依此类推。这样一来,盗贼也就无法一下子将架子上的衣服快速揽到一起。他们必须一件件地把衣服取下来。果不其然,这伙街头盗贼再次作案时就被当场抓获。警察赶到时,他们还在贪婪地从架子上取衣服—— 一次只取一个衣架。同样,这里也不涉及高深的科学。没什么发明,甚至连基本的改进都谈不上。只要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任何一个普通人都能想出这样的计划。
对于普通的聪明人,我不知道如何激发他们去设计更快的微处理器、建造更大的火箭或将另一个星球开拓为殖民地。但我可以让他们质疑自己的做事方式,让他们以新的方法运用旧的工具,让他们集思广益,让他们以新的视角思考问题。在我看来,真正的发明家都是特别的,但我们所有其他人也拥有发明才能。事实一再证明,任何人都可以颠覆正统的观念。
就这一方面而言,刑事调查跟其他的专业活动一样,也需要技能、专门知识、恪尽职守和专注的精神,以及时不时的创新活动。无论是从本质还是从目的上来看,执法都属于保守事业,但这并不意味着它不会从创新活动中受益。类似的例子并不少见。这类创新虽然不是颠覆性的,却正如我一直所表明的,是重要的。
在犯罪调查中,窃听一直都是非常有效的手段。对一代又一代的执法人员来说,法院授权的窃听行为一直都是开展毒品犯罪和有组织犯罪调查的基本方法。这不仅仅局限于纽约南区,其他任何地方都是如此。在我成为联邦检察官之前,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就有人提出了一个新奇的想法。
为什么不把窃听手段用于疑似内幕交易案的调查呢?瞧!这就是创新。通常来说,跳出固有的思维模式无非就是将一个领域内的可信的工具、技术手段或原则应用于另外一个领域。就这么简单。以窃听法令为例,这原本在很多年前就可以用于内幕交易案的调查,但正如可倒立放置的番茄酱包装瓶一样,似乎从来都没有人想到过这一方法。这让人觉得非常吃惊,因为内幕交易犯罪的核心恰恰是信息的非法交流——把重要又非公开的信息提示从一个人传递到另一个人那里,而对一代又一代的执法人员来说,内幕交易案中最难证明的就是这种提示。
创新思维的障碍因素包括遭到反对和拒绝的风险。人们倾向于维持现状,反对变革。在刑事执法中,任何更易于对人发起指控以及更易于给人定罪的创新都会自然而然地遭到辩护律师团体的反对。事实上,作为一个一般的法律问题,任何辩称窃听手段不应用于内幕交易的观点都是站不住脚的。内幕交易属于证券欺诈的一种,数十年来一直以窃听作为调查基础。
果不其然,当我们办公室提出这一“创新性”的方法时,辩护律师表示强烈抗议,并在法庭上极力反对。但在每一个关键节点上,他们都失败了。就使用窃听手段而言,沮丧的辩护律师甚至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观点,颇为滑稽。就在2010年10月4日这一天,两位非常有名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就该问题发表看法,但观点迥异。一位律师向法官辩称,在内幕交易案中,鉴于政府并没有表明窃听的必要性,这种手段应被禁止使用,因为光是其他各种不那么令人信服的证据就足以定罪了。而几乎是在同一时间,另外一位辩护律师向陪审团信誓旦旦地说,他的当事人应被无罪释放,因为即便有污点证人,但如果缺乏被截获的电子信息证据,如“录音”等,则政府未尽举证责任。这两位律师的辩护意见最终都未被采纳。
在这些案件中,既没有新的法令被通过,也没有新的方法被引入,只是一种简单的常识的重新定位,创新就出现在眼前。话说回来,创新未必与特殊的天赋有关,但它确实需要一种审慎的专注精神,对所做的事情进行重新评估,以便找到解决问题或改进流程的方法。它需要你停下来,就所做的事情进行反思、重新定位,并认真思考,看是不是有新的方法。
作为联邦检察官,在起诉众多犯有公共腐败罪的立法者时,我发现纽约州的法律存在非常明显的漏洞。正如我在一次公开听证会上做证时所说的:“即便是最腐败的民选官员,哪怕被陪审团判定有罪并被法官判处监禁之后,他们也还可以领取由政府资助的养老金,直到去世为止。这几乎是一种不可侵犯的权利,而对任何有思考力的纽约人来说,这种不公都是令人恼火的。”该权利被立法机构奉若神明,无视逻辑与正义。我们认为它应该服从于一个常识性原则:被判有罪的政界人士不应享有养老金待遇,舒舒服服地养老,因为这些钱是他们在任期间背叛的那些人缴纳的。
但到这里,故事并没有结束。对于这种明显有违司法公正的现象,我的助理理奇·扎贝尔[2](Rich Zabel)想出了一个聪明、正当且符合法律规程的矫正方法。纽约州法律不允许的事情,我们可以通过联邦刑事没收法来完成。首先,我们会争取加大对腐败官员的经济处罚力度,通过罚款来冲抵未来的养老金。其次,我们会依照刑事判决,考虑采取财产没收措施。再次,我们办公室会追讨腐败的政界人士在从事非法活动期间累积的养老金利息。我们的原则是正当的,策略是合法的。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之前所有的法律挑战均以失败告终。理奇找到了一个先前从未有人想到的解决方法。
再举一个例子。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互联网的一大灾祸就是那些所谓的“暗网”——可以自由买卖武器、毒品、儿童色情作品,以及其他龌龊物品的线上公开市场。鉴于网络的匿名性,对从事犯罪活动的人进行身份甄别是极具挑战性的。在我上任之后,我们办公室负责打击网络犯罪活动的是温文尔雅的助理检察官汤姆·布朗(Tom Brown)。早在网络犯罪活动猖獗之前,他就已经投身于该项事业。我们这里的很多大案要案都得益于他的默默付出和努力。
在业务上,汤姆与克里斯·斯坦格尔(Chris Stangl)合作较多,后者是联邦调查局纽约分局网络犯罪调查组CY-2的主管。他们一起破获了很多网络犯罪案,其中之一就是花旗银行遭受黑客攻击案。在该案中,至少有一名身在俄罗斯的黑客将嗅探软件添加到位于得克萨斯州一家花旗银行自动取款机的处理网络中,窃取了30万份账户资料。这些被窃取的资料又由另外至少一个人或直接或通过中间人分发给了世界各地的出纳。
联邦调查局锁定了一名居住在爱沙尼亚首都塔林的中间人。在此人被捕之后,汤姆和克里斯前往塔林,就该案与爱沙尼亚当局展开协调,并由此开启了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与爱沙尼亚之间的合作关系之旅——是的,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直接与其他国家建立合作关系。汤姆和克里斯经常碰面(通常是在酒吧),进行头脑风暴,而话题也一直围绕着如何立大案要案展开。在塔林时,他们去了老城一家名为“冰吧”(Ice Bar)的小酒吧,一边喝着爱沙尼亚的温芝牌伏特加(酒杯是由冰制成的),一边谈着包括确认网络犯罪分子身份在内的常见难题。事实上,为查明这名爱沙尼亚中间人的身份,他们不辞辛劳,花费了长达几个月的时间。如果能缩短这个工作过程,变被动为主动,那会怎样呢?顺着这个问题,他们产生了一个想法:建立一个秘密的互联网论坛,为犯罪分子提供一个可收集和买卖被窃信息并进行密谋的平台。这有点类似于在线经营的非法酒吧。“只要建成了,犯罪分子就会来”是他们的想法。与其被动地等待犯罪分子行动,而后努力确认他们的身份信息,不如主动出击,让他们来找我们,然后使用这一论坛识别他们的身份,将其一网打尽。
这项名为“卡店”(Card Shop)的行动大获成功。通过所建立的网站,我们对被窃的信用卡信息进行了识别和辨认,由此阻止了金额高达数亿美元的欺诈活动,并起诉了来自多个国家的24名犯罪分子。
这一切成绩的取得,皆是因为汤姆和克里斯决定退后一步,看看怎样才能更好地解决难题。就联邦调查局的诱捕行动而言,他们的这个方法并无新奇之处。在腐败案、涉黑案、毒品案,乃至案中,这都是惯用手法,但先前从未有人敢冒险将其应用到网络领域,也没有人想到这会奏效。
如果你大学学的是文科专业,你可能不会坐在办公室的隔间里,想着怎么去发明一种黏合剂,让“便利贴”成为十亿工作者必不可缺的办公用品。要知道,这个产品可是让3M公司赚得盆满钵满。但话说回来,每一天都会为我们提供机会,让我们重新思考我们的习惯、政策和规程,而基于常识的多方面思考则有助于我们提升生活质量,改善财务状况,甚至还会加强公共安全。
创新并不需要博士学位,但拥有博士学位的人同样也有好点子。在我担任联邦检察官的最后一段时间,我们做了一个非同寻常的决定,聘任库尔特·哈弗(Kurt Hafer)担任调查员。一般来说,我们的调查员都是拥有丰富经验的前警员。在加入我们办公室之前,他们长期奋战在一线,从事凶杀案或涉黑案的调查工作,长达20年之久,比如约翰·奥马利和肯尼思·麦凯布。
库尔特·哈弗却是个例外。他一脸雀斑,红色头发,瘦到让人担心的地步,看起来一点也不像调查员,倒像是某个对警惕,但面对时又可以自在地剪纸的人。他毕业于加州理工州立大学(California Polytechnic State University),持有物理学学位,后就读于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UCLA),获生物医学物理学博士学位。在加入我们之前,库尔特就职于美国能源部(U.S. Department of Energy),对于各组织“盘剥”该部的方式了如指掌。那时,能源部的年度预算约为325亿美元,与私营公司签有数百份合同,其中有些公司会重复收费,还存在其他的各种欺诈活动。
库尔特缺少一线的工作经验,但他有着过人的智力,并可以通过主动性、创造性和勤奋弥补经验上的不足。考虑到他的个人背景以及他在数学和金融方面的专长,我们把他安排到了5楼的反证券欺诈部门。
库尔特给自己安排的任务之一就是从金融机构需要提交的可疑活动报告(SAR)中找到更多内幕交易的线索。可疑活动报告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资源,有助于发现洗钱、证券欺诈以及其他各种金融违规行为的线索。按照法律规定,若金融机构认定有人从事可疑活动,则需要将可疑活动报告提交到中央存储库。
就可疑活动报告而言,有的银行提交的多,有的银行提交的少。有的金融机构的报告写得极其详细,而有的金融机构则写得非常简单。有些报告只是为履行职责,纯属应付公事,有些则是真的希望就可疑活动展开全面的调查。问题是,所有这些报告都将汇集到一片辽阔、无差别的大海中。
他的直觉是,我们应该从这些报告中发现更多的内幕交易线索。关键词检索肯定存在什么问题。在他看来,我们从这些报告中获得的线索太少了,他担心很多宝贵的信息可能就此错失。鉴于此,库尔特决定后退一步,全面取消关键词检索功能。他放弃了数字分析的方法,回归传统做法:端坐下来,拿出报告,仔细阅读每一页内容,一份接着一份。他先是找了一家顶级投行提交的可疑活动报告,从头读到尾,一页接着一页,以便了解这些报告是如何撰写的。在就任初期,他会在每个月的前两周或前三周抽出200小时来阅读报告。
几个月下来,他的感受是既吃惊又失望。对任何智力还不错的人来说,只要看过其中的一些报告,警钟就应该响起了。在报告中,库尔特不断看到股票的买入和卖出、在此过程中获取的利润,以及股价的干预性波动,所有这些都属于典型的内幕交易案。
问题是,没有人仔细看过这些可用作罪证的可疑活动报告,因为关键词检索的信息太有限,也太过具体。在问及自己为什么这些宝贵的信息会被过滤掉时,库尔特发现了两个原因。第一,尽管可疑活动报告给出了明确的信息,表示存在内幕交易活动,但报告中却很少使用“内幕交易”这个具有魔力的术语。这一方面是金融机构培训的失败,另一方面则是工作人员想象力的不足,他们过于倚重有限的关键词检索功能。第二,在很多情况下,填写可疑活动报告的人无法得知获利的金额,所以直接以“零”代替。因此,如果调查人员设置了最低金额以做筛选时,那些金额标示为“零”、可证明罪行的报告就会被排除在外。
这是一个很容易解决的问题,但在库尔特之前,似乎没有人考虑过这一点。依据自身经验,库尔特改进了关键词的检索功能,扩大了检索范围。同时,他仍时不时地采取传统做法,逐字逐句地阅读可疑活动报告。猜一猜结果怎样?我们办公室发现的可靠的内幕交易线索较之前增加了一到两倍。
有时候,技术进步非但没有提高我们的效率,反而使我们的效率进一步降低。这时候,我们就需要后退一步,寻求创新。创新意味着要持续不断地对技术、人为失误和人的想象力进行重新评估和评价——企业生产产品是如此,探员调查案件亦是如此。同时,它还意味着拒绝走捷径,拒绝偷懒,拒绝自鸣得意。
库尔特发现的问题是,一个普遍使用且一度有效的工具过时了。它已经无法胜任该工作。讽刺的是,在浩瀚的线索海洋中,利用关键词检索以寻找坏人原本是一种创新。但是,这种创新已经陷入停滞状态。如果不加以更新和改进,到了明天,今天的创新就会过时。汽车、电脑和智能手机是如此,调查技术同样是如此。有时候,正义的实现需要我们彻底颠覆正统观念。
[1]美国政府于1942年6月开始实施的利用核裂变反应来研制的计划。
调查工作至此结束。这个过程是艰难的,也可能是辛苦的。你希望调查结果不偏不倚、公正公平。你希望真相能够最大限度地呈现出来。
现在,我们进入司法流程的下一个阶段,这也是一个截然不同的阶段。你开展调查活动可能是因为某处冒烟。你找到起火点了吗?你找到足够的证据来指控放火的人了吗?正如陀思妥耶夫斯基(Dostoyevsky)在《罪与罚》(Crime and Punishment)中所写的那样:“一百个疑点决不能构成一条证据。”一旦调查结束,公诉人面临的一个基本问题是:什么时候发起指控?什么时候放弃指控?
有时候你放弃指控是因为没有人做错任何事情,因为收集的证据表明你所起诉的目标是无罪的。或者,你放弃指控是因为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过于轻微,不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在可容忍的范围之内。或者,某个人确实做了一些可怕的事情,但一路调查下来,除合理怀疑之外,你并没有获得足够多满足严苛标准的起诉证据。或者,某个人做了令人不齿和对他人有害的事情,但这件事情是个意外、已经过去太久或有什么其他原因,法律不认为这是一种罪行。或者,某个人的行为已经违法,不过你发现先前从未有人因相关罪行受到指控。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有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你不会去开一个先例;从公平的角度出发,你会选择放弃指控。
在每一个司法管辖区,这样的情况每天都会上演。面对错综复杂的局势,我们如何坚持原则,伸张正义呢?这就是接下来所要探讨的。
在起诉阶段,做出公正决定的首要前提是深思熟虑,拒绝任何先入为主的想法。对于收集来的证据,比如银行记录、录音和证人证词等,你要仔细筛选,认真思考。对于恶性事件,你要考虑另外的或无罪的解释。对于谈话或电子邮件内容,你要考虑不同的解读。你要接纳那种阴差阳错的无辜巧合,认识到调查人员也会存在偏见。还记得布兰登·梅菲尔德吗?人们过多地解读了一系列与他相关的事实,发现了可证明其“罪行”的西班牙语文件,并依据完全巧合的事实,比如他皈依教来解释最初的错误结论——指纹相匹配。这类疏忽对正义来说是致命性的。
所以,你要核查你的事实,核查你的推理,核查你的偏见。你要挑战自己的理解和做出的结论。你要让其他人帮你寻找漏洞。事实上,在案件调查对外公开之后,我会定期与辩护律师见面,听取他们的意见,敦促他们对那些看似有罪的行为做出无罪解释,并依据所适用的法律给出无罪分析。有时候,我们之所以能避免犯错(进而避免造成不公),正是因为那些辩护律师让我们看到了自己的错误。(在这里,我必须指出的是,一味地否认罪行并不足以让我们放弃指控。)
这种深思熟虑和暂停指控对正义来说至关重要。对一个人发起犯罪指控意味着这个人的生活将被打碎,而与这个人相关的其他人的生活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就刑事被告人而言,即便最终被判无罪或免于被起诉,他们也回不到过去了。从根本上讲,仅靠法庭的公正审判是不够的,因为到了那个时候,被告人可能已经遭到排斥、破产、失业,或者再也找不到工作,所以在决定对一个人发起指控时,首要的一点就是尽可能地确保公平和公正。顺便说一句,新闻媒体在决定报道与官员或公民相关的重大犯罪指控时,也要尽可能地确保公平和公正;要知道,影响一旦造成,就很难消除。
要当心那些鲁莽行事的检察官或警察。检察官既不是牛仔也不是枪手,至关重要的一点是要始终牢记这个时刻——做出指控决定的时刻——意味着什么,不仅是对发起指控的机构,还对被指控者以及公众的信任。
这一时刻的个人心理和机构心理是值得探讨的。指控不是自动完成的,它靠的并不是计算机的指令或算法。正如我一再说的,正义是靠人来实现的。真实调查后的结果该如何处理最终还是由现实生活中的人来决定,而这些人并非全知全能,他们大多有缺点,也会带有偏见,而且他们所处的体制和官僚机构也从来都不是完美的。
我常跟大部分新入职的检察官谈及这个话题。我会把检察官比作拥有强大引擎,能以极快的速度行驶的汽车;当然,以极快的速度行驶也是危险的。要想安全抵达某地,你需要两样东西:一是油门,二是刹车。你需要踩住油门,因为这样我们才能抵达目的地:违法犯罪者需要担责,受害者需要辩护,社会需要秩序。所以,油门是必不可少的。但有时候我们也需要踩住刹车——善加评估,重新思考,并质疑我们的分析。要知道,刹车同样会拯救生命。
对于那些鲁莽行事的检察官,你要当心。对于那些谨小慎微、脚像灌了铅一样时刻放在刹车上的检察官,你也要当心,因为他们会以一种相反的方式破坏司法和问责制。对有些人来说,他们很难就重大问题做出决定。无论是在刑事司法体系、工作场所,还是其他任何地方,指控都属终极对抗。我们通常不愿意与人发生对抗,尤其是在面临严重后果的时候。我们从小就被教育要懂礼貌,甚至不能用手指着别人。这是粗鲁的,也会产生后果。
有些人会沉湎于无休止的调查之中。总归是有人可以接受第二次或第三次询问的,总归是有更多的研究工作可以去做的。人们之所以采取这种拖延术或许是因为从本质上讲,早期的“调查”是一个安全港。调查和审讯活动可以是波澜不惊的,怀疑可以是模糊、秘而不宣的。一方面,就更广阔的世界来讲,有些实际指控在外界看来可能只是一种猜想,或一种谣传。比如,在特别检察官罗伯特·米勒对特朗普的国家安全顾问迈克尔·弗林(Michael Flynn)或其前竞选团队主席保罗·马纳福特发起指控之前,尽管外界已充满着各种传闻,但没有人知道这是否会落实到行动上。直到指控发起之后,挑战才算真正拉开序幕。
另一方面,指控是实实在在的。它们具体而明确,是公开的。它们是宣战书。在某种程度上,指控可以说是可怕的,尤其是那些疑难案件或已经结束的案件。做出发起公开指控的决定至关重要,特别是在诉讼案中。然而,总有一部分人会以调查不彻底为借口过分拖延这个时刻的到来。如果你从事的是调查性报道工作或企业内部的合规工作,你必须有做决定的勇气;当然,执法领域也不例外。无论身处哪个行业,总有更多的调查工作等着你去做。行动是有后果的,但按兵不动同样也有后果。如果你的调查是为揭露某种行为,那么你必须成为那种能在正确时刻做出正确决定的人。
私下里,将烟雾同火灾区分开来,将事故同纵火区分开来非常重要。有时候,案子似乎已经到了非起诉不可的阶段,但支撑起诉的全是间接证据,因而犹豫也很正常。
让我们来看这样一个例子,作为下面内容的铺垫。2008年,《》刊文披露了长岛铁路(LIRR)规模庞大、骇人听闻的欺诈行为。铁路雇员声称他们的身体状况日趋衰弱,深受伤病困扰,以此谋取伤残养老金。按照规定,他们在50岁时可提前申领养老金。问题是很多获此福利的雇员的身体状况依然很好,他们还时不时地打高尔夫或网球。长岛铁路的雇员申领职业伤残养老金的人员比例高得惊人;在2007财政年度,该比例是其他铁路系统,如大都会北方铁路(Metro-North Railroad)的12倍,大都会北方铁路同样运营驶入纽约市的列车。在2001年至2007年间,长岛铁路共有753名雇员因关节炎和风湿病提请伤残养老金,而同期大都会北方铁路则只有32人。一方面,这种差异本身就暗示着欺诈行为。3名医生核准了数千名雇员的索赔申请。显而易见,这些医生参与了这一明目张胆的欺诈事件。
另一方面,在该欺诈案中,除了间接证据和统计数据,再无其他的确凿证据。背痛、肩痛或关节痛等疾病是否出于臆造很难证明。这类自报的病痛是无法通过X光片、磁共振成像或血液检测来证实或排除的。诊断和预后都必须建立在病人主观的病情自述这一基础之上。
尽管如此,仍有相当多的证据表明很多声称身体状况日趋衰弱,以至无法完成简单的案头工作并已获准领取养老金的雇员,依然参与剧烈的体育运动。这让人发自内心地感到愤慨。以下是《》在其长篇调查报道中曝光的少数几个厚颜的例子:
·一个名叫格雷戈里·努恩(Gregory Noone)的退休人员抱怨说,他在用手抓东西时会感到剧痛。由此,他提前申领了伤残养老金。但不久之后,在2008年,努恩在9个月的时间里打了140场高尔夫。很明显,按照他自述的身体状况,他不可能从包里轻松抓起高尔夫球杆,要么他就是史上最受虐的业余高尔夫球手。
·一个名叫沙伦·法伦(Sharon Falloon)的退休人员宣称不管是行走还是站立,她都觉得很痛苦,并由此提前申领了伤残养老金。不久之后,有人给她录了像,当时她正在一家健身房上一节45分钟的踏板操课。
·一个名叫弗雷德里克·卡塔拉诺(Frederick Catalano)的退休人员声称他每次站立或落座时身体都会出现剧痛。在退休后的几个月里,卡塔拉诺获得了柔道黑带。
在调查中,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是时候发起指控了吗?指控他们中的很多人,也包括那些对申请材料不经审查就盖章批准的医生?
嗯,别那么快。尽管很多人在申请病退后就立即参与了不可思议的体育运动,但对他们发起指控并非易事。我们友好的竞争对手——纽约东区检察官办公室对与该起案件的相关证据进行了综合评估。尽管该案涉及人数极多,但若以诈骗案对他们发起指控,该办公室认为胜算不高,因而不愿意继续追查下去。鉴于该案证据的间接性,该办公室所做出的放弃指控的决定未必就是不负责任的。但我们办公室决定深挖下去。
作为铁路的监管机构之一,美国铁路职工退休委员会(U.S. Railroad Retirement Board)对该事件的态度日趋谨慎,也越发感到怀疑,但最终还是批准了所有的款项。可那一令人瞠目结舌也令人费解的统计数据,即2007年长岛铁路雇员的病残率是大都会北方铁路的12倍这一事实呢?虽然我们认定这是一个法律问题,但法庭未必就会受理,因为法官可能认为我们带有主观偏见,认为该事实与法律无关。除此之外,没有任何泄露内情的文件表明这是一起阴谋,没有录音证据,也没有供词。联邦调查局的调查人员仅在两名医生身上发现了轻微的罪证,却无法给出决定性的结论。其实,最成熟和最具影响力的对象正是那些医生,而不是费尽心机、提前申领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医生已经做好了辩护准备,即他们只是按照患者自述的病情进行诊断并出具证明,让人难以置信。
还有一点就是:没有强有力的污点证人向我们(以及陪审团)描述这个欺诈计划。而这正是我们需要的。于是,我们决定以此为突破口,着手对提前领取养老金者发起指控。
这不是一个事关清白的问题,而是一个与证据有关的问题,两者之间是有明显差别的。对我们来说,办案需要一点信仰上的飞跃。一天下午晚些时候,在看了团队提交的相关证据及其间接特征和统计属性的备忘录之后,我问他们:“为什么不总结提炼一下呢?”这样一来,我就知道该如何呈送证据了——不是呈送给地方法官和大陪审团(他们只是途中的障碍),而是直接呈送给审判庭上的陪审团,因为陪审团的责任是“排除合理怀疑”。
我们的结论是,当前已掌握的常识性证据足以证明长岛铁路的医生和工作人员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串通作案,合谋诈骗交通运输部门超过10亿美元的伤残养老金。尽管没有确凿的证据,但我们仍可以据此发起指控,并相信会有人“反水”,进而推动案件的进一步发展。
我们的团队起草了一份长达74页的强有力的刑事起诉书,列举事实,并详细描述了相关人员在退休后参加体育活动的情况。我们采取了积极起诉的策略,敦促他们转为污点证人,他们都同意了。据此,我们起诉了32个人,这些人均承认有罪或被法庭定罪。我们也由此拉开一场改革的序幕——对一项无可救药、残缺不全的养老金制度进行改革。
我在这里讲述长岛铁路的故事并不是为了炫耀我们为追求正义而积极给出的沉重一击,而是为了表明这样的决定是很难做出的——这些艰难的决定并不具备科学的精确性。
接下来我们要探讨的就是正义之路上的这个独特阶段。在这里,我将尝试解释一向令人忧虑的指控决定;一旦发起指控,对被指控者来说无异于一场地震,而对你所在的办公室而言也是一场考验。放弃发起指控的决定同样如此。此外,你还会了解到检察官办公室里文化的重要性,以及在可能的情况下,不要制造潜在的提诉压力,因为这可能带来不公。
你会发现,在谁会构成实际威胁这个问题上,你很难给出实时判断。这是因为即使是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下,你也要担起保护公众不受伤害的责任。当一个不幸的潜在发出“圣战”威胁,或当一名丈夫公开谈论如何迫害他的妻子时,你能等多久,又需要多少证据?幻想和阴谋的区别是什么?你会在哪方面犯错?当生命悬于一线但证据又不充分时,你希望我们在哪方面犯错?看下面的故事时,不妨也问一下自己会做何选择。
另外一些时候,当检察官依据事实、法律和良心做出放弃指控的决定(一般来说,他们必这样做)时,人们又会大加抱怨。在有人遭受伤害时,在房屋被烧毁时,在无辜者被枪击时,在司机撞死行人时,或在一个经济体崩溃时,人们对真相有一种天然的渴求。有时候放弃指控是符合正义的,有时候则不然,不管人们说了什么。解释为什么做某件事比解释为什么不做某件事要容易得多。这适用于很多场景,但在司法领域,却是一个特殊的两难困境:什么时候放弃指控是公平而合理的?你将会看到与轻微犯罪有关的推理、零容忍执法的危险性、关于资源的判断,以及为什么有些案件不会被提起诉讼,无论人们多么愤懑,多么渴求正义的实现,等等。
最后来讲讲文化的重要性。在纽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任职期间,我把很多时间都花在了文化的建设上。我沉迷其中,并效仿前任的做法,抓住一切机会传播一个特定信条:正义比胜利更重要,而正确之举在任何时候都比权宜之举重要。我为我所继承的文化感到骄傲,亦希望能继续保持这种文化。它是如此强调勤勉,又是如此强调专注——约翰·奥马利不辞劳苦地为六名无辜者洗脱罪名就是例证。但话又说回来,文化在任何地方、任何机构都很重要。有些地方的刑事犯罪率要高于其他地方。为什么?在我看来,根源就在文化上。至于不良文化是如何影响机构,进而让其遭受代价高昂又来势汹汹的调查并引发极具破坏性的指控的,我会在后面讲述。
调查一旦开始,也就拥有了自己的生命。它会自发形成一种动力,即便是在目的地远未明确或远未确定之时。调查启动之后,所有的一切就会被调动起来:安排人员,实行轮班,列出清单。调查过程就此拉开序幕。通常而言,这需要制订调查计划,甚至要写下来或打印出来。调查人员分头行动,发送传票、监视驻地、搜查记录、监听电话,以及接触证人等。他们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角落。这是一种疯狂的活动,所展现出来的并不仅仅是喧嚣与愤怒,还有一种寻求真相和追责问责的紧迫性,具体又明显。它是现实世界中开动起来的嘎吱作响的司法程序机器。
但与调查行动和工作进程相伴相随的往往是一种危险的心理律动。因为在调查开始后,无论调查人员是否发现线索,也无论他们是否找到有用的证据,总有其他的一些事情正在发生。投资已经启动。期望已经形成。
在某种意义上,执法机构类似于华尔街的金融机构,它们希望拿到投资回报。这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人类都希望自己的努力能够有所回报,我们迫切希望我们的工作能够有所收获。没有人愿意做西西弗斯[1]。农夫可能喜欢照料庄稼,但他们是为了收成。
然而,执法人员毕竟不是华尔街的投资者,当然也不是农夫。利益和正义是不同的。正义往往必须承受巨大的投资损失,因为这是正义本身所要求的。当辛辛苦苦的调查行动没有搜集到足够的犯罪证据时,当你发现游荡在犯罪边缘的不法之徒最终并没有跨过犯罪的红线时,当每个人都认为犯罪嫌疑人做了某件坏事却心存疑虑、没有确凿证据时,当愚蠢的法律或天真的法庭让众所周知的恶行——理性的人厌恶这种恶行并希望加以惩罚——逍遥法外时,对执法人员来说唯一的选择就是放弃指控。放弃指控会让人发自内心地产生一种深深的不满。但要知道,如果所有的期望、个人投资和沉没成本推动的是一个不公正的指控决定,那就会造成冤案。
大量外部因素会持续不断地强化人们与生俱来的心理律动。当不好的事情发生时,政界人士、媒体和公众就会寻找作奸犯科者和替罪羊。所有这一切都会像传染病一样,影响调查的公平性。公允的调查人员要保持纯粹,按照既定方案推进调查工作,并静下心来,竭力规避外界压力的影响,哪怕愚笨的乌合之众高喊“把她关起来”或“把他关起来”也要听而不闻。
除了外部力量,有时调查人员还会面临内部的压力,这同样是危险和不可原谅的,发生在机构领导者为获取某一特定结果而施加压力——甚至可能是无意的——的情况下。他们会这样是因为他们忘记了一件事情,那就是向下属表示他们准备好接受调查无果这一结果,没问题。有时,我会清楚表达这一点,因为利益和正义是不同的。
2015年冬天,我们正全力开展腐败案的调查,案子涉及纽约州最有权势的三位政治领导人中的两位:州众议院议长、人谢尔登·西尔弗(Sheldon Silver)和州参议院多数党领袖、共和党人迪安·斯凯洛斯(Dean Skelos)。这都是重要的案子,涉及的也是重要的人物,而且公共腐败在纽约州还是一个尖锐的问题。自然,我们办公室的领导层,包括我在内,对这两起案子都很上心。不过,对一线的检察官来说,有些关心是受用的,但大多数的关心可能并不受欢迎。
不幸的是,负责腐败案调查的检察官的办公室恰恰位于我们办公楼的8层,跟我的办公室同处一个楼层,只不过是在走廊的另一端。这样一来,监管上的“骚扰”也就变得便利起来。在特定时间段,我会晃荡着去他们办公室,而且几乎每天都去。有时候,我提的一连串问题很笼统:最新进展如何?情况看起来怎么样?你们锁定了哪些目击证人?有时候,我也会问一些具体的细节问题:罗伯特·N.陶布(Robert N. Taub)医生的第一次审前会议安排在什么时间?对于西尔弗指示卫生部门给诊所拨款的事情,你们有什么备选计划吗?我们什么时候恢复对亚当·斯凯洛斯(Adam Skelos)的听行动?除我之外,我的助理理奇·扎贝尔和时任刑事部门负责人的金俊贤也问过类似的问题,但这并不只是为了满足我们的好奇心,同时也是为了表达我们的关心和支持,彰显该案的紧迫性。此外,我们还“缠着”纽约南区率先参与该起案件调查的两名办案人员——勇敢无畏的约翰·巴里(John Barry)和鲍勃·瑞安(Bob Ryan)。调查要全面彻底,这一点很重要,但同时也要迅速,因为调查对象身份特殊,均是民选官员。由此,同其他所有公共腐败案一样,我们需要基于前期的调查结果,及早确定是否继续追查下去。这样做符合公众利益,符合我们办公室的利益,也符合被调查者的利益——对于这一点,有的人可能会感到惊讶,但这的确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
不过,即便是善意地询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情况,如果言辞过于强烈,问得又过于频繁,那么就会施加一种微妙的压力,引导某个特定结果的形成。这种互动传递出来的信息就是,无论这个案子是否有充足的证据,也无论这个案子是否公平公正,如果最终不能提起刑事诉讼,上司就会失望。这种压力若不能及时被消除,不仅会破坏公平程序,还会损害公正结果。领导者切不可对此视而不见。
一天晚上,助理理奇·扎贝尔告诉我,一名参与该腐败案调查的检察官曾经说:“如果我们无法立案的话,我担心普里特会发火。”检察官的这一担心让我们完全陷入沉默。他或许只是随口一说,但对理奇(和我)来说却是一记警钟,因为这话让我们意识到,我们那种充满善意却无休无止的纠缠和盘问,可能正在形成一种高压。
现在,我更关心的是团队的士气和精神,而不是案子本身。且不管是不是无心之言,至少有一名美国助理检察官可能怕我失望,而不是全力以赴地去寻找真相,并在此基础上给出最公平的建议。这让我深觉困扰。
理奇和我决定澄清一下事实。第二天,我在办公楼8层的图书室召开了一次会议,参会人员包括负责西尔弗案和斯凯洛斯案的两支团队及其各自的主管。如此突然地召开全员会议在我们办公室还是极为罕见的。会议开始前,两队成员鱼贯而入:西尔弗案的安德鲁·戈尔茨坦(Andrew Goldstein)、霍华德·马斯特(Howard Master)、卡丽·科恩(Carrie Cohen)和杰米·麦克唐纳(Jamie McDonald),以及负责斯凯洛斯案的塔蒂亚娜·马丁斯(Tatiana Martins)、拉胡尔·穆基(Rahul Mukhi)、贾森·马西莫尔(Jason Masimore)和汤姆·麦凯(Tom McKay)。在人员到齐之后,我离开办公室,走了几步来到那间没有窗户、摆满了书的房间。这个小型图书室里的时间停止了,几十年来,同样的书架上摆着同样的书,同样的角落里插着同样的旗子。几年前,我增加了一个功能性装饰品——挂在后面墙上的圆形时钟。这个时钟刚好在我的视线之内,这样我就知道该在何时结束会议,而不至于把时间拖得太久。
同往常一样,我坐在室内摆于中央位置的长木桌的主位前,各团队成员分坐在桌子两侧。我看了一眼时钟,刚过下午5点。这个时候,大多数人已经下班了,但对我们忙碌的检察官来说,还是太早了些,尤其是在案件调查期间。正式开会前,我想我应该是先讲了一两个笑话,因为我几乎每次都这样做,然后才转入正题。我是这样说的:“在这里,我想跟大家澄清一些事情。我真的为你们所有人感到骄傲。你们中的大多数人都是我聘请的,而我之所以聘请你们是因为我相信你们,因为我尊重你们的判断。在这个地方,我们只坚持一个原则,那就是做正确的事情。而我之所以就这两起案子提出很多问题,是因为我关心它们,因为我们在这两起案子上不能出错,因为无论我们做什么都会对纽约州造成影响,影响到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影响到我们这个办公室的声誉。但现在我想清楚地表明一点:我希望你们的调查是积极主动的、彻底的和完整的。就这两起案子而言,无论哪一起案子,也无论能不能立案,只要你们忠于自己的调查结果,我以及我们这个办公室都会为你们感到骄傲。所以,我希望你们不要认为我、理奇、俊贤或丹期待某个特定的结果。这不是我们在此要做的,也不是我希望你们去做的。我想你们一定知道这一点,也希望你们知道这一点。而我召开这次会议就是为了打消各种疑虑。在这个办公室里,我们投入大量的时间、精力和努力去积极调查纽约州乃至全美最有权势的人物,因为我们认为没有人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但正如我的一位前任所说,‘判断一间办公室的好坏,既要看它立案的数量,也要看它没有立案的数量’。如果一个案子不适合发起指控,那我们就不会发起指控。”
最后,我总结说:“我不希望你们任何人有任何担忧,无论是对案子还是对我个人。”我看到会场至少有两个人轻轻舒了一口气。会议就此结束。
后来,我们对西尔弗和斯凯洛斯发起了指控。两人都上了法庭,并均在11天内被判有罪。几个月后,最高法院更改了有关“公务行为”(official action)的法律条款,针对他们两人的判决全部被撤销。不过,在我离职之后,他们两人又被重新审判,并被再次定罪——所有指控罪名均告成立。
在参议员斯凯洛斯被定罪几个月后,参与该案的检察官贾森·马西莫尔说要跟我见个面。他在邮件中并未提及要谈的事情,但我知道是什么。这跟我之前收到过几十次的邮件属于同一种类型。(“嘿,普里特,我想耽搁你几分钟,可以吗?”)邮件里的语言往往很笼统,甚至带着神秘色彩,但它要讲的只有一件事,那就是写邮件的这个人已经决定离职了。他以这样一种方式让我知道,并向我道别。在很多时候,我是有预感的,但有些时候,我也会觉得突然。对于这种离别,我总是感到有些难过,有时候是为我自己,但更多时候是为他们,因为我知道,这可能是最适合他们的工作了。
贾森走进我的办公室,坐到靠着前墙的矮沙发上。我从办公桌前起身,坐到一把皮椅上。我感谢他在工作上的付出,并对他的离职表示遗憾。我们回忆起了斯凯洛斯案的审判。我开玩笑说,我觉得他在该案总结陈词阶段引用谢尔·希尔弗斯坦(Shel Silverstein)的诗《大猩猩》(“Gorilla”)的那个时刻,是他作为检察官最荣光的时刻,让人印象深刻。(关于该案,本书后面还会提及。)在起身离开办公室前,贾森说:“普里特,我想再说一件事情。”然后,他就讲起几个月前在图书室召开的那次会议。他说:“那是一次非常重要的会,我一直都记着。我想跟你说的是,作为这个办公室的一分子,我最自豪的日子并不是迪安·斯凯洛斯被定罪的那天,而是你在会上提醒说,我们的职责就是做正确的事情的那天,无论我们最终是否提起诉讼。”
在调查不法行为时,通常还有另外一个因素在起作用。当然,任何刑事调查都是为了了解发生了什么,为了找出真相。但调查中的每一步和每一个阶段都会受到道德议程——追究某人对违法行为或伤害行为负责的冲动——的影响。当客户看似被银行欺骗,顾客看似因产品而受损害,或从政者看似滥用职权时,我们就会产生一种强烈的倾向,想去追究某个人的责任,纵使最终法律可能会认为这种行为不是犯罪或相关事实不足以支持起诉。
从这方面讲,刑事调查不同于医学调查。医学难题(法医类的除外)是价值中立的。有人生病了,医生想知道的是:这是什么引起的?是病毒吗?是细菌吗?通常而言,医学诊断过程不存在任何的道德议程。没有人说他们要追究某种病毒或细菌的责任,因为没有可责备性,所以也就没有惩罚的可能。你总不能把疾病送入监狱。对医生来说,他们只想让病毒或细菌失去活性,让它们变得无害。癌症可以说是一种祸患,但从道德意义上讲,它并不是邪恶的,就像我们不能说闪电是邪恶的一样。
在刑事调查中,有些危害或恶行显而易见,这时道德议程就犹如乌云压顶。或者,它可能不太像乌云,更像是调查人员脑海里的声音,不断敦促他们“抓住坏人,抓住坏人”。一方面,这种声音驱使你拼命工作,驱使你想尽办法找出事实真相,并实现终极正义。这是好事。但另一方面,如果你稍有不慎,这种声音就会让天平失去平衡,破坏中立性,并导致你仓促做出判断。想一想“中央公园五罪犯”(Central Park Five),想一想凯茜·沃特金斯和埃里克·格利森。这样的例子数不胜数。
处罚和问责是司法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在调查阶段就设想最终处罚结果则无异于本末倒置,是极其危险的。要知道,并非所有恶行都是犯罪,因为法律就是这么苛刻。再者,并非所有的初始嫌疑人都是有罪的,因为有时候我们看到的并不是事物的本质。公允的调查人员或检察官必须牢记这一点,且必须坚持在开放的环境下办案,因为只有在这样的环境下,人们才不会急于做出判断,而且无论前期的投入有多大,放弃指控始终都是选项之一。
[1]希腊神话传说中的人物,因为揭露和欺骗诸神而被罚终生服劳役,他的命运是把巨石推上山顶,但就在石头被推上山顶的那一刻,石头又滚回山下。他又要重新把石头推上山顶,如此循环,永无止境。
有个不可告人的秘密:有时候,指控一个人的决定并不完全是基于其过去的行为。显然,你用以支持指控的证据必须有追溯力,必须建立在过去实际发生的事实之上,而且必须充分。但在现实生活中,尤其是当你以保护为使命而不仅仅是为了处罚时,发起指控以及何时发起指控的决定就会不可避免地同潜在的未来危害评估联系到一起。检察官之所以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以轻罪对某个暴徒或某个可疑的发起指控,原因就在这里。潜在的未来危害更容易评估。想一想阿尔·卡彭(Al Capone),想一想偷税漏税的人。有些预测是必要的,但预测是一件棘手的事情。正如物理学家尼尔斯·玻尔(Niels Bohr)曾经说的:“预测是非常难的,尤其是关于未来的预测。”
这种算命式的行为出现在无数场景中。比如,解雇一个人的决定理应建立在可识别的、具体的和已发生的违规行为之上。但实际上,它也可能会受到预测的影响,即这个人会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及该公司对这种风险的容忍度。大多数情况下,在要不要发起指控的问题上,检察官是拥有自由裁量权的,所以未来危害必然会适当地存在于这种考量之中。
想一想你看到的那些悲剧报道:某个寄养家庭里的孩子被其监护人殴打致死,或一名妻子被使用暴力的丈夫杀死。事后人们发现,其实这些悲剧早就有了先兆,比如受害者曾拨打过911报警电话,有的甚至还申请了保护令。
2018年2月14日,美国佛罗里达州帕克兰的一名之前被某高中开除的学生重返校园,持枪射杀17名学生和教师,这也是美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大规模枪击案之一。在该起惨案发生前一个月,这名凶手在社交媒体上表示他的目标是成为“专业的校园杀手”。这一社交媒体动态并不构成犯罪,没有人因此拘捕他。但他的这个帖子表达的是幻想还是谋杀的意图呢?现在,这个问题的答案以悲剧的方式呈现在了我们面前。
有一种理念认为,我们要让人们为他们的行为负责,而不是他们的想法。但即便是这个老生常谈的道理也有其局限性。存在于真空之中的纯粹的想法是无法被探知的,更加不用说起诉了。可表达出来的想法——当它们被写下来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与人交流时——便不再是秘密,也不再是不可受惩罚的了。它们或许带有恶意,若再加上实实在在的行动,则完全有可能构成犯罪。
事实上,联邦刑法中的共谋罪就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为实施不法活动而达成协议的行为。这不需要通过实际行动来界定,只要有表达出来的想法,且这个想法被另外一个人接受并同意即构成共谋罪。社会(以及国会)认为这种“想法”不仅令人遗憾又危险,还可以作为一项罪名予以指控和处罚。
那么,如果伤害这个事实尚未发生,我们该如何处理与之相关的风险呢?这是一个两难困境,而且日益见于恐怖威胁之中。以詹姆斯·克罗米蒂(James Cromitie)案为例,这是我们办公室发起的一项备受争议的起诉。一方面,有证据表明嫌疑人密谋炸掉里弗代尔的犹太教堂。2008年,我们的第一被告人克罗米蒂跟沙希德·侯赛因(Shahed Hussain)——伪装成巴基斯坦商人的联邦调查局线人——说他愿意“对美国做点事情”。后来,侯赛因表示有兴趣加入名为“军”(Jaish-e-Mohammed)的国外恐怖组织。当年11月,在谈及一起针对犹太教堂的袭击时,克罗米蒂说“我憎恨那些混账东西,那些犹太杂种”,并暗示他想毁掉一座犹太教堂。
2009年4月底,克罗米蒂及其将来的共同被告人戴维·威廉斯四世(David Williams Ⅳ)、翁塔·威廉斯(Onta Williams)和拉盖尔·帕扬(Laguerre Payen)达成密谋:用炸弹袭击里弗代尔的一座犹太教堂,并“击落”纽堡的军用飞机。这伙人从侯赛因那里拿到了三个他们以为配有C4塑胶炸药的简易爆炸装置以及一枚“毒刺”(Stinger)地对空导弹。两天后,他们将这些假的炸弹安装在里弗代尔的两个地方。
现在我们来看,这伙人并不是世界上最精明的黑帮组织,也不是老练的,他们个个处于贫困状态。在炸弹或武器使用方面,他们都没有特别的经验或专门的知识。整个计划都是由联邦调查局配合制订的,且自始至终处于该机构的监控之下。毕竟,这是一次诱捕行动,没有人处于真正的危险之中。尽管他们四个人都声称致力于教事业,但克罗米蒂却问其他人知不知道麦加的大寺卡巴天房(Kaaba)——这可是每日祈祷时的朝向。翁塔·威廉斯是毒品贩子。帕扬可能患有精神分裂症(他把装有自己尿液的瓶子放在房间里),以为去佛罗里达州也需要护照。他们可能不是最聪明的,但在实施恐怖行动方面,他们似乎已经下定了决心。
法官科琳·麦克马洪(Colleen McMahon)对这一诱捕行动提出了批评:“只有政府才能把克罗米蒂先生变成,他的这种插科打诨绝对是莎士比亚式的。”在提及这项共谋罪时,麦克马洪法官表示:“这是政府教唆、策划和实施的。”最终,她只得以法定最低刑判处这4名“丑角”25年监禁,称他们是“十足的雇佣暴徒”。
我们该不该起诉那些看似无害但用心险恶的蠢蛋呢?他们明确表示要杀美国人,只是没有表现出与之相匹配的能力而已。最近在纽约、伦敦、巴黎,以及世界其他地区发生的一系列事件表明,一个心怀歹意的人,即便装备极差,即便只有一辆汽车,或者手持的是刀而不是火器,同样会使人们感到恐惧,并造成大规模的人员伤亡。这并不需要什么计划,也不需要什么专门的知识和特定的能力。它需要的只是歹意,还有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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